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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省 人 事 厅
文件
甘肃省环境保护局
甘人通[2007]145号
各市州人事局、环保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环保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环保局共同组织。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环保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5月10日上午9:00 —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5月10日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1日上午9:00 —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5月11日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申请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报名条件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2科,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全省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