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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由来
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发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200多处提及包含环境友好涵义的“无害环境的”(Environmentally Sound)概念,并正式提出了“环境友好的”(Environmentally Friendly)理念。随后,环境友好技术、环境友好产品得到大力提倡和开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社会又提出实行环境友好土地利用和环境友好流域管理,建设环境友好城市,发展环境友好农业、环境友好建筑业等。2002年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所通过的“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多次提及环境友好材料、产品与服务等概念。2004年,日本政府在其《环境保护白皮书》中提出,要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什么是环境友好型社会(内涵)
清华大学陈吉宁教授认为,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
与资源节约型社会相比,环境友好型社会更为强调生产和消费活动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强调人类必须将其生产和生活强度规范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强调综合运用技术、经济、管理等多种措施降低经济社会的环境影响。
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核心目标是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资源系统进入社会经济系统的物质流、能量流通量强度,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消耗的物质解耦或减量化;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核心目标则是将生产和消费活动规制在生态承载力、环境容量限度之内,通过生态环境要素的质态变化形成对生产和消费活动进入有效调控的关键性反馈机制,特别是通过分析代谢废物流的产生和排放机理与途径,对生产和消费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并采取多种措施降低污染产生量、实现污染无害化,最终降低社会经济系统对生态环境系统的不利影响。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二者完整地涵盖了社会经济系统中物质量、能量流、废物流等物质代谢的全过程。
解读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 (中国环境报)
导读:本文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历史来源、认识基础和建设途径分析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介绍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现实意义,解读了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来源和实践过程,对如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3月份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在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正式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在较短的时间内被迅速提升到如此高的战略地位,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资源环境问题成为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瓶颈约束,而破解瓶颈约束需要理论创新,这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提出的社会经济基础。其次,科学发展观成为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纲领和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做到实际工作有旗帜、有目标、有抓手,这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提出的政治基础。从这两点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从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环境保护的角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它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必须符合自然生态规律,向着有利于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并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和方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它既是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面旗帜,也是全面系统开展环境保护实践的总抓手。最后,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是国际社会环境保护战略思想演变和可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