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全州生态保护规划;对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主管法律规定应由州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生态旅游区;综合协调、统一监督管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全州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州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督管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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